第65章 一封情书,两处闲愁
我真的没有在撩妹啊 · 一梦清风 · 1 / 2
上次体测跑完八百米,李清漓不只是累得够呛,还在冲过终点后腿一软,不小心崴了一下脚。
虽然当时就冰敷处理,体育老师也给了药膏,休息了几天后好了很多,走路基本没问题,但仔细看还是能发现她左脚落地时有些微的不自然,上下楼梯或者走快了,还是会下意识地蹙一下眉。
这点不便,到了小妖女这里,立刻就变成了合理合法使唤同桌林天的绝佳理由。
“林天,我脚不方便,帮我扔下垃圾。”
“小林子,去小卖部给我带瓶水,要冰的。”
“喂,我的笔掉你那边了,捡一下!”
“黑板太高了,我够不着,你帮我擦一下上面。”
林天一开始还能本着“人道主义精神”和“革命同桌情谊”帮帮忙,但次数一多,就有点烦了。
“我说大小姐,您这脚是崴了,又不是断了,至于连扔个垃圾都要我代劳吗?”林天一边抱怨,一边还是认命地拿起她桌角的废纸团,走向教室后面的垃圾桶。
“我不管!就是因为你刚才撞到我桌子,害我差点又扭到!你得负责!”李清漓坐在座位上,晃着那只“伤脚”,理直气壮,琥珀色的眼睛里闪着狡黠的光。
旁边的刘元看得直乐,凑过来,用胳膊肘顶了顶林天,压低声音,用戏谑的口吻说:“天哥,你这鞍前马后的,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李莲……哎哟!”
他话没说完,脑袋上就挨了李清漓不轻不重的一记“爆栗”。
“刘元!”李清漓瞪圆了眼睛,小虎牙威胁地龇着,“你刚才说什么?李莲英?好啊你,居然敢说本小姐是慈禧太后?!我看你是皮痒了,其心可诛!”
刘元抱着脑袋,嘿嘿直笑:“不敢不敢,李委员……啊不对,李大小姐息怒!我就是打个比方,比方!您这气质,怎么也得是……是……太平公主!”
“太平你个头!”李清漓又气又笑,伸手就要去掐他。刘元连忙躲到林天身后。
林天被他俩闹得哭笑不得,也跟着笑了起来。
三个人就在教室后排,因为一点小事嘻嘻哈哈地打闹起来,暂时忘却了作业和体测的烦恼,属于少年人特有的轻松和喧闹弥漫在这个角落。
然而,这份轻松很快被一个突如其来的“插曲”打断了。
一个爽朗又带着点戏谑的女声在教室门口响起,音量不小,瞬间吸引了班里不少人的注意。
“林天!林天在不在?出来一下!”
众人循声望去,只见门口站着一个高挑的身影。是隔壁4班的班长虞慕窈。她浑身散发着一种阳光自信、大大咧咧的气息。
此刻,虞慕窈正抱着胳膊,斜倚在门框上,脸上带着一种看好戏的、促狭的笑容,目光扫过教室,最后定格在后排打闹的林天身上。
她手里还晃着一个东西——一个粉白色的、看起来颇为精致的信封,信封边缘甚至还有烫金的爱心图案。
“林天!快出来!”虞慕窈又喊了一声,晃了晃手里的信封,语气里的调侃意味更浓了,“这有你的一封信!人家托我转交的!”
唰——!
几乎全班的目光,瞬间都聚焦到了林天身上,然后又齐刷刷地看向虞慕窈手里那个粉白、带爱心的信封。
粉白色……爱心……信……
这配置,这由一姐亲自送来还带着调侃语气的架势……
情书!
这两个大字,瞬间在所有人心头亮起,伴随着巨大的好奇和八卦之火。
林天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,打闹的动作也停了下来。
他感觉到几十道火辣辣的视线,有惊讶,有好奇,有起哄,也有……旁边李清漓和刘元同样愕然又充满探究的眼神。
他的脸“腾”地一下红到了耳朵根,心里又慌又窘,还有点莫名其妙。谁啊?谁会给他写情书?还托虞慕窈转交?
在众目睽睽之下,林天硬着头皮,顶着巨大的压力,一步一步挪到了教室门口。他能感觉到身后那些快把他后背烧穿的目光。
“给我的?”他声音有点干,伸手去接。
“可不是嘛!”虞慕窈笑眯眯地把信封递给他,还故意压低了点声音,但周围离得近的人还是能听见,“高二(7)班的,长得挺可爱一小姑娘,托我一定要亲手交给你。你小子,行啊!”她还拍了拍林天的肩膀,一副“我看好你”的表情。
高二(7)班?林天脑子里飞快搜索,没什么印象。
他接过那个粉白信封,触手柔软,还带着点淡淡的香味。
上面的爱心图案在阳光下有点刺眼。
他只觉得这信封烫手得很,恨不得立刻把它藏起来。
“谢……谢谢啊……”林天含糊地道了声谢,也不敢多问,更不敢在门口多待,攥紧信封,像做贼一样,低着头,快步走回了自己的座位。
他能感觉到每一步都踩在大家八卦的视线里。
回到座位,他几乎是第一时间,迅速拉开书包拉链,看也不看,就把那封粉白的情书胡乱塞进了书包最里面的夹层,还用几本书牢牢压住,仿佛那是什么见不得光的违禁品。
做完这一切,他才稍微松了口气,但脸颊依旧滚烫,心跳得飞快。
他不敢抬头,假装若无其事地翻开桌上的课本,但眼神却控制不住地往书包方向瞟,脑子里乱糟糟的。
教室里安静了几秒,随即响起了压抑不住的窃窃私语和低低的嬉笑声。
所有人都看到了刚才那一幕,粉白信封,爱心,虞慕窈的调侃,林天那副窘迫又慌张的样子……
这绝对是大新闻!
李清漓坐在旁边,脸上的表情从最初的愕然,变成了复杂。
她看了看林天那红得滴血的耳朵和故作镇定的侧脸,又看了看他那个被小心翼翼藏起情书的书包,嘴唇动了动,似乎想说什么,但最终什么也没说,只是扭过头,拿起笔,在草稿纸上无意识地划拉着,只是下笔的力道,似乎比平时重了些。
刘元则凑过来,挤眉弄眼,用口型无声地说:“天哥——牛——逼——”
林天没好气地瞪了他一眼,心里却乱成了一团麻。
午休的铃声尖锐地响起,如同冲锋号,教室里瞬间炸开了锅。
同学们抓起书包,迫不及待地涌向门口,奔向食堂或者校外的美食世界。
喧哗声、脚步声、桌椅碰撞声交织在一起,充满了放学的急切和欢快。
林天却一反常态地磨蹭起来。
他慢吞吞地收拾着桌上的书本,眼神时不时瞟向书包最里面那个鼓起的小角落。
心里像揣了只兔子,七上八下,既好奇那封信里到底写了什么,又有点不敢面对。
直到教室里的人走得差不多了,只剩下几个值日生在打扫卫生,细碎的阳光透过窗户,在空了大半的教室里投下安静的光斑,林天才终于深吸一口气,做贼似的,从书包最深处,小心翼翼地掏出了那个粉白色的信封。
信封在午后的光线下,粉得有些刺眼,那颗烫金的爱心仿佛也在跳动。他拿着信封,手心微微出汗。
里面是一张同样带着淡雅香味的信纸,折叠得整整齐齐。
展开,一行行清秀娟丽的字迹映入眼帘。
看得出来,写信的人很用心,字迹工整,几乎没有涂改。
林天的心跳得更快了,他逐字逐句地读下去。
信的开头很礼貌,带着点少女的羞涩和直白。
写信的女孩说,她是高二(7)班的柳苗苗。
她第一次注意到林天,是在高一上学期的一次年级篮球友谊赛上。
她在场边围观,看到他在球场上奔跑、跳跃、投篮的样子,“觉得特别阳光,特别有活力”,就偷偷记住了他。
后来,她偶然知道了他的名字,高二(2)班的林天。
从此,她开始不自觉地留意他。
在走廊上看到他走过,在食堂里看到他排队,在操场上看到他打球……她打听到他喜欢打篮球,还参加过好几次校篮球赛。
她还听说他高一的时候加入了学校的“电子信息社”,还担任了副社长。
林天看到这里愣了一下,他自己都快忘了这茬了!
高一确实是跟风加了,但除了第一次开会,后面基本没去过,早就自动退社了,没想到这个头衔居然还能被人记住。
知道他懂一些电脑软硬件知识,觉得他很厉害,“不只是会打球,还有别的才华”。
字里行间,充满了少女细腻的观察和单纯的倾慕。
她说,每次看到他,心情都会变好一点。
说他笑起来有点痞痞的,但眼神很干净。
说他打篮球的时候很认真,跟朋友玩闹的时候又很开朗。
信的末尾,是鼓起勇气的表白。她说她想了很久,才决定写下这封信,不想留下遗憾。希望能和他认识,从朋友做起也好。
最后,是娟秀的落款:高二(7)班 柳苗苗。
信纸的末尾,还粘着一支小巧精致的银色钢笔,笔帽上刻着一个小小的星月图案,看起来很别致。大概是她送的小礼物。
林天一个字一个字地看完,拿着信纸的手,有些发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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