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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章 仅要他项上人头!

孤峰拙石,执念成痴 · · 1 / 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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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外的镇子不比苦石镇大多少,只是挨着官道,多了几分活气。

沈峰到时,脚上的布鞋早没了底,光着的脚板上全是血痂和黑泥,走路一瘸一拐。

她在镇子外头蹲了半日,看那进进出出的车马,直到后晌才直起身,拖着脚往镇里走。

她不晓得这地方唤作何名,也懒得去问。

鼻子下头一张嘴,于她而言,问路和讨饭也差不多少。

若要说的话,她倒是觉得问路更划不来些——毕竟哪里的黄土不埋人,东乡还是西乡又有甚么分别?

直走到镇子商行边上,恰有个镖头路过,见她那副样子,又瞅见人背着铁剑,停下脚步问了一句:“会剑?”

沈峰点了一下头。

那镖头就叫她起来,问其饿得还能走道不?

沈峰便站起来,跟着走了两步。

镖头回头看那背上旧剑,不是甚么好物却比寻常铁剑厚上许多,不知重到几斤,便又说:“拔出来,砍一刀我瞧瞧。”

沈峰拔剑——

那剑出鞘时敛了声息,只一道灰光从鞘口里泄出来,不见有像样路数……可她朝路旁一截拴马桩劈去,那木桩约莫有碗口粗细,剑锋过处齐齐断开,上半截滚到尘土里,断口平滑如镜。

镖头眼珠子一瞪,半晌没说话,最后才从喉咙里挤出一句:“你……这剑……什么路数?”

沈峰不答,止把剑插回背上。

镖头又问:“哪里来的?”

“山里。”

“山里的猎户?”

沈峰没应声,算是认了。

镖头上下打量了她几眼,见她虽然瘦得厉害,身量却不矮,腿长胳膊长,肩也够宽,就是脸上看着嫩了些。

便道:“我这正缺个跟着跑的,别人拿三成,你拿二成,管吃管住。干不干?”

沈峰又点了一下头。

“叫什么?”

“……沈峰。”

“沈峰,行。日后便跟着我走,别惹事,别多问。”

她便这样在镇上落了脚。

白天跟着镖队出门护商,一趟少则三五日,多则半月。

走的都是熟路,最远也不过是往安州送些布匹、盐巴之类。

夜里回到镇上,睡在镖局后头那间堆杂物的偏屋里,一间四壁漏风的小房,连张像样的床都没有,两条长凳架块板,铺层干草便睡。

她也不嫌弃,给了张旧席子,她就能在上头躺一宿,连身都不带翻的。

同队的几个镖师起初还觉着她古怪。

年纪小,又不爱说话,整天冷着一张脸,跟谁都不热络。

可日子久了,发现这人虽闷,干活却实诚。

推车、捆货、守夜,从不偷懒。

夜里旁人喝多了酒倒头就睡,轮到她守夜时,她能抱剑在火堆边坐上一整宿,到天亮眼睛还是清明的。

更叫人服气的是她的身手。

那剑使得无门无派,也看不出师承,可就是快又狠……有一回路过野狼沟,大白天蹿出两条饿狼,旁人拔刀都来不及,她已经从车上蹿下来,一剑一条,两条狼尸横在地上时,那剑上的血还没滴完。

同行的老镖师都看傻了,后来喝了两碗酒才缓过神来,问她练了多少年。

“十年。”

其实她自己也说不清究竟甚么年月。

从幼时起被父亲用棍子逼着挥,到后来在山里跟着沈二那几年,每日天不亮就在雾中劈砍,算下来约莫就是十年……再后来,她不练剑便像少了点什么,比吃饭睡觉都更要紧。

队里的人渐渐就不把她当孩子了。

说也怪,这沈峰的脸虽嫩,身上却不见半点孩子气。平日里大家一处吃喝,她说不上几句话,可谁都要听她的。

有一回队里两个后生因为分账不均动了手,她只走过去,将两人中间那条长凳一脚踩断,那两人便都住了手。她也不说话,转身回到自己铺上。

入队几个月后,沈峰便不再睡在那间偏屋里了。

镖头说,既吃了这碗饭,就得跟队里人同吃同住,住在后头不像样子。

她便搬到镖队合住的通铺房里,和其他人挤在一处。

屋子里一股脚臭、汗酸和劣酒混成的浊气,她每晚和衣而卧,脸朝着墙。

也亏得她早些年吃惯了苦,这些在旁人看来难以忍受的处境,于她反觉寻常。

日子一久,难免有些不便之处。

她身上那点事,其实藏得并不算多严实。

只是这年头的边地男人,见惯了男女混居的杂乱日子,加上沈峰为人冷硬,从不在人前换衣,也不跟旁人一处下河洗澡。

有人笑她:“沈峰,你该不是个姑娘吧?怎的连尿都不跟我们一道撒?”

她也只回一句:“关你鸟事?”

旁人见她那副冷脸,只当是山人古怪,便也不敢再打趣。

再者,她早就学会了那一套江湖手段——

胸口用布条裹得死紧,裹到后来,自己都觉不出勒了。

裆里塞着一团软布,走道、跑跳、骑马,都试过,那布团塞在裤裆里,不仔细看跟那些十五六岁还没长开的少年也没甚两样。

她打小在苦石镇就以男儿示人,后来又跟着沈二在山里活了那么些年,上下找不出半丝女儿气。

镖队里有人半夜起来解手,她若醒着,也大大方方地看,没什么男女之见。

至于她自己,总是等到旁人都睡死了,才摸黑去屋后头寻个角落解决。

倒也没出过岔子……再久些,更没人疑心。

走镖的日子其实和走兽差不多,都是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,拿命换钱。

好在镇子周围的商路算太平,来往的马匪虽也有,但大都小股,见了有剑有刀的镖队,一般不敢硬来。

再者,沈峰所在这班人,个个都是拿命换钱惯了的,几个老镖师手底下硬朗,寻常匪人讨不着好。

……

就这么一趟一趟地跑,沈峰从十四岁跑到十六岁——

个子又蹿了一截,肩膀宽了,胳膊上有了结实的筋肉,那脸被日头晒得黑里透红,早没了从前的病气。

队里的人说她像换了个人,止有那双眼睛没变,还是又冷又沉,像两口深不见底的井。

两年下来,附近几州通商的道路都叫她走熟了。

哪条道上有水,哪处山坳能宿,哪个路口常出匪,哪家驿站给镖师赊酒,她都记在心上……连镖头都说过,这沈峰若再长几岁,自己这碗饭怕是要让出去了。

镖队里有个年纪最长的,姓冯,人都管他叫冯老头。

四十来岁,干了半辈子镖行,早年也曾风光过。

就是爱喝酒,一喝多了便拉着人念叨当年,说哪年哪月跟哪位好汉走过一票从安州直通海边的私盐,回来路上遭了七股匪人围堵,如何一夫当关,如何杀出重围。

旁人都听腻了,只有沈峰不厌。

每次冯老头念叨,她都坐在火边静静地听,偶尔点一下头……因此对她格外中意。

常说沈峰这后生,日后必成大器,胆子大,手也狠,心又静,是做大事的料。

这一回,镖队里那个叫陈虎的年轻人喝了几碗酒,忽然把碗往桌上一拍,说:“弟兄们,咱这命也卖了两年了,天天给那些行商当看门狗,赚的三瓜两枣,连个媳妇都娶不起。不如干一票大的。”

众人问他什么大的。

陈虎压低声音,说:“前些日子我在镇口听那几个从安州来的行商说,有一批货月底要从平梁往东边送,货主不愿声张,只寻得力的人。这东西不重,走的还是官道,就是远了点,来回得一个多月。可给的价钱,是寻常买卖的十倍不止。”

有人问:“什么东西这么值钱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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